营业性演出许可证
申请办理标准:
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(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,2016年2月6日给予改动) 第六条 文艺演出团队申请办理从业营业性演出主题活动,应该具有与其说业务流程相匹配的职业演员和器械机器设备,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艺术主管机构提交申请;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办理从业营业性演出生产经营,应该具有3人以上职业演出经纪人员和和业务流程相匹配的资产,并向省、自治州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艺术主管机构提交申请。文化艺术主管机构应当在审理申报生效日20日内做出决定。 第十一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人还可以在国内投入开设演出经纪机构、表演场地经营单位以及为内地区控股文艺演出团队;澳门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还可以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。 台湾省的投资人还可以在大陆投资开设演出经纪机构、表演场地经营单位,不可开设文艺演出团队。
需要的材料:
1、*少3名职业演出经纪人员的职业资格证
2、企业营业执照(工作单位法人证书)团本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、公司章
3、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办理申请表
申请办理周期时间:
服务承诺35工作日内